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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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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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峰,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自2009年11月进入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以来,郭晓峰先后在派驻检察、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社区矫正检察等多个岗位工作,从书记员到助理检察员、从检察员到员额检察官,14年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里,他先后被评为优秀党员1次、先进工作者1次,荣获嘉奖6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在第二届全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称号,用忠诚和担当践行法治信仰,用责任和专业守护公平正义。
以身为刃惩治司法腐败
在监察体制改革前,郭晓峰曾从事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长达6年,多次被自治区院、市院反贪局专案组抽调,参与办理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的审讯、调查等侦查工作。在这6年反贪工作里,他曾因偶然获悉的一条行贿线索,凌晨五点驱车前往吴忠市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办案点进行询问核查,连续工作20小时,直到线索查证属实;曾因犯罪嫌疑人和证人之间存在串供的可能性,在大年三十前夕千里迢迢赶往东北小城进行调查取证、固定证据,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也曾用充分的审讯准备和专业的审讯方法,让具有反侦查意识的犯罪嫌疑人从拒不承认到低头伏法。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次修改,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14类职务犯罪的侦查权赋予检察机关,检察侦查工作进入新时期。由于此类案件具有线索发现难、案件查办难度大、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等特点,查办案件面对种种现实困境。
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郭晓峰被委以重任,参与了全市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面对熟悉又陌生的检察侦查工作,郭晓峰毫无怨言地“迎难而上”——为了找到“蛛丝马迹”不分昼夜地审查案卷、梳理线索,为了案件中的一点点可能性而舟车劳顿地调查取证,为了加快办案进度,加班加点整理证据、研究取证方向,快速突破了重要犯罪嫌疑人,固定了重要证据。郭晓峰被抽调期间,经过办案组的共同努力,共立案2件4人,均做有罪判决,以过硬的业务素能有力惩治了司法腐败,在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方面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探寻“法理”与“情理”的最优解
2019年检察机构改革后,郭晓峰担任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对社区矫正机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为了适应岗位需要,郭晓峰抽出业余时间恶补社区矫正检察相关业务知识,常态化深入全市35个司法所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年均审查社区矫正档案200余册、查看信息管理平台100余次、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教育30余人次,在基础工作中的扎实沉淀,让他能够迅速发现监督线索、精准监督纠正,并对基层检察院社区矫正工作予以指导。
说起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曾办理的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件让郭晓峰检察官记忆犹新——
2020年,社区矫正对象杨某在石嘴山市新冠疫情防控中主动配合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疫情工作,先后多次免费提供车辆、带领公司员工运输物资、捐助酒精消毒液,社区矫正机构认为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遂向人民法院提请减刑,建议为杨某缩短缓刑考验期。作为承办检察官,郭晓峰在审查案件的初期也认为杨某的行为值得肯定和奖励,但仔细审查核实后发现,杨某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 情形范畴。据此,郭晓峰积极与杨某进行沟通谈话,告知检察机关不同意减刑的理由,杨某表示予以理解和认可,法院庭审中郭晓峰检察官将不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检察意见向法庭进行了详细陈述,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
确保国家法律在刑事执行中的全面正确实施是检察人员的使命,虽然杨某不符合减刑条件。但杨某的行为确实值得表扬和褒奖。案件办结后,郭晓峰检察官又多方沟通协调,最终社区矫正机构对杨某给予了书面表扬,并在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中进行广泛宣传,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融入社会、奉献社会的信心决心,让社区矫正“矫行”亦“矫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郭晓峰多维度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模式,整合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力量定期对全市35个司法所开展全覆盖式巡回检察,既促进全市刑事执行检察队伍之间交流学习提升,又通过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模式提高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起草并推动会签《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新路径,主动打通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等多家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建立社区矫正源头治理监督模型、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监督模型及社区矫正对象违规领取退休费待遇监督模型,努力盘活社区矫正各类数据资源,推动“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
维护基层“用人上的安全”
“两委”换届选举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头戏”。为了服务保障“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合法有序进行,维护基层“用人上的安全”,2021年春节后,郭晓峰就组织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组成巡回检察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活动中,郭晓峰检察官通过实地查看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监管档案,走访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所在乡镇(街道)、村社,逐一比对拟参加基层政权“两委”人员名单等方式,“筛”出全市未被监管以及未建立执行档案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人员名单。经逐一调查核实后,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意见,督促相关单位完善机制、依法履职、强化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
把数据核查清楚、把漏洞补上、把未列管人员管起来,郭晓峰认为这些还不足以根治问题:“检察机关不是单打独斗,要想规范被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就要高站位着手打造联合管控机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郭晓峰检察官主动推进建章立制工作——2021年7月,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与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石嘴山市公安局、石嘴山市司法局、石嘴山监狱联合印发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实施意见(试行)》,从制度层面明确了我市各执法司法机关在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刑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强调了各单位之间的联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监管。
初心在方寸,咫尺见匠心。从检14年,郭晓峰检察官始终奋斗在刑事执行检察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用检察匠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